用于藥材生產的金銀花病蟲害防治與普通園林植物的防治有所不同,考慮到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金銀花病蟲害防治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嚴格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或者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變)農藥。
2、如生產上實屬必需,允許生產基地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機合成化學農藥,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使用。
3、應選用低毒、高效、低殘留生物農藥及個別中等毒性農藥,大力推廣綠色環保機械。
4、有機合成農藥在農產品中的最終殘留應從嚴掌握,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標準。
5、最后一次施藥距采收間隔天數不得少于規定的天數。
6、每種有機合成農藥在一種作物的生長期內只允許使用一次。
7、在使用混配有機合成化學農藥的各種生物源農藥時,混配的化學農藥只允許選用指定的品種。
8、嚴格控制各種遺傳工程微生物制劑的使用。
金銀花花蕾期嚴禁用毒性農藥,以防中毒和金銀花失去價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9號規定,在中草藥材、果樹、蔬菜、茶葉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農藥有: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膦胺、甲拌磷、甲基異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環磷、治螟磷、內吸磷、克百威、涕滅威、滅線磷、硫環磷、地蟲硫磷、蠅毒磷、氯唑磷、苯線磷等19種高毒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