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在轄區內各類場圃、種苗交易集散地和種苗交易市場等區域,對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進行全面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種權行為。對無證、無簽生產銷售假劣種苗和未審先推假冒植物新品種等違法行為,嚴格按照《種子法》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加強部門間聯合執法,提高辦案效率。
二是加強林木種苗質量監管。規范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對林木種苗選育、生產、銷售和使用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結合全省2020年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工作總體安排,以國家投資或國家投資為主的造林項目、國有林業單位造林和地方財政投資的造林項目使用的種苗為重點對象,落實種苗許可、交易合同、標簽、檢疫、檔案等各項制度。研究建立種苗質量可追溯體系,從源頭保證種苗質量和品種的真實性,及時查處不按規定使用良種造林或造林苗木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行為。
三是組織開展種苗普法和宣傳培訓。各地要創新形式,加大《種子法》《山東省種子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宣傳力度,提高行業和社會對種苗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認知度,增強公眾知法守法意識。要進一步完善種苗相關配套辦法和標準,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基層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山東省強調,全省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和專項資金,加大工作力度,對打擊侵權假冒等違法犯罪行為保持高壓態勢。(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