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城鎮綠化處四級調研員王萬兵介紹,近年來城市綠化養護過程中經常出現過度修剪的情況,甚至把樹木“抹頭摘帽”,粗壯的大樹只剩一根光禿禿的主干,不但不好看,對樹木生長也不利。
修訂后的《北京市綠化條例》已于今年7月26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條第(六)項和第七十條第二款,新增了“違反規定截除樹木主干、去除樹冠”的違法行為,并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未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截除樹木主干、去除樹冠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在規定地點補種砍伐株數10倍的樹木,處所砍伐樹木價值5至10倍的罰款。
據了解,新版綠化條例實施以來,北京各區城管執法部門加強巡查執法,對本區出現的樹木截干抹頭行為開出罰單。截至目前,已處罰相關違法行為13起。例如,豐臺區馬家堡街道某小區內單位內171棵樹被截干,豐臺區城管執法局依法對物業公司罰款210萬余元;西城區某小區內78株樹木被截干、去冠,西城區城管執法局對違法主體罰處人民幣79萬余元并責令其補種樹木490株。
王萬兵表示,此次《條例》的修改,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和相關執法部門“有法可依”,為今后的管理和執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市各級園林綠化部門將在加強法規普及和樹木修剪技能培訓服務的基礎上,聯合城管執法部門加大處罰力度,進一步保護園林綠化資源,維護城市園林景觀水平。
當然,禁止過度修剪并不等于不管。
《條例》明確規定,小區內樹木影響業主采光、路旁樹木影響附近管線等確有修剪必要的情況,可以依據技術規程依法修剪,不斷提升精細化養護水平。
對樹木的修剪要講究科學,比如留枝長短要適中,樹木冠形要美觀協調。目前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已經要求各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主動對接街鎮、社區、小區物業、社會單位,明確園林樹木的修剪規程,講解修剪要領,示范修剪方法。通過科學、精細化修剪和病蟲害防治等措施,保證樹木的健康生長,營造優美的園林景觀,避免出現借修剪之名,擅自截除樹木主干、摘除樹冠的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