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市民翟某某到北區分局稷下派出所報警稱,他放在臨淄區某培訓學校門口的花卉被盜。雖然花卉價值不高,但關乎轄區職工群眾切身利益,關于轄區職工群眾的安全感。
受理案件后,北區分局稷下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調查,通過視頻偵查、現場走訪等手段,快速鎖定并抓獲了盜竊嫌疑人徐某某(男,62歲,臨淄區人),將被盜花卉追回。案件調查過程中,辦案民警還帶破了發生在臨淄公安分局辛店派出所轄區的一起花卉被盜案,及時為受害人挽回損失。
經審查,嫌疑人徐某某對盜竊花卉的事實供認不諱。據徐某某交代,他本人十分喜歡各種花卉,盜竊的花卉不是用來賣錢,而是養起來以供觀賞??吹絼e人養的花無人看管便心生了“順手牽羊”的想法。本以為貪個小便宜不會有啥后果,誰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7月2日,北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決定給予徐某某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處罰。
培訓學校負責人翟某某也到稷下派出所送來一面寫著“為民服務 盡職盡責”的錦旗,對稷下派出所及時抓獲盜竊嫌疑人,找回被盜花卉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