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適宜采用PPP模式實施。
二、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
三、未建立按效付費機制。
通知規定,各級財政部門應組織開展項目管理庫入庫項目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實項目信息及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采購文件、PPP項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資料。屬于上述第一、二項不得入庫情形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應予以清退:
一、未按規定開展“兩個論證”。
二、不宜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
三、不符合規范運作要求。
四、構成違法違規舉債擔保。
五、未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

通知措辭很嚴厲,指出要及時糾正PPP泛化濫用現象,進一步推進PPP規范發展,著力推動PPP回歸公共服務創新供給機制的本源,促進實現公共服務提質增效目標,夯實PPP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要求分類施策,將處于識別階段的項目,納入項目儲備清單,重點進行項目孵化和推介;將處于準備、采購、執行、移交階段的項目,納入項目管理庫,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建立健全專人負責、持續跟蹤,及時將條件不符合、操作不規范、信息不完善的項目清理出庫。要求一共規定了七大類、二十三種需要清退出庫的情形。
通知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應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區項目管理庫集中清理工作。對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區,由財政部PPP中心指導并督促其于30日內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暫停該地區新項目入庫直至整改完成。

入庫難。通知要求,對新申請納入項目管理庫的項目進行嚴格把關,優先支持存量項目,審慎開展政府付費類項目,確保入庫項目質量。
對于不屬于公共服務領域,政府不負有提供義務的,如商業地產開發、招商引資項目等;因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適宜由社會資本承擔的;僅涉及工程建設,無運營內容的等,不得采用PPP模式實施。此外還包括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費機制的。
保庫難。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應組織開展項目管理庫入庫項目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實項目信息及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采購文件、PPP項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資料。
對于未按規定開展“兩個論證”、不宜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不符合規范運作要求、構成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未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等5項入庫項目,予以清退。

財政部PPP專家庫專家劉芳指出,截至2017年9月末,入庫項目合計14220個,其中進入準備、采購和執行階段項目合計6778個。意味著根據92號文件精神,接近50%已經納入管理庫項目要按照文件規定開展清理、整改。
截至2017年9月末,處于識別階段項目7442個,占到入庫項目總數的52.3%,也需要根據92號文件的規定開展清理、整改。
對于入庫落地項目,應該按照文件要求進行重點關注,如果清理整改不到位,被調整出庫,存在很大的風險,如融資風險、違約風險等。
根據文件要求,對已入庫項目應該視進入采購階段和未進入采購階段,可整改和不可整改的不同情形加以處理,即對于項目進入采購階段,可以完善資料、進行整改的,可以給予補充完善后,經審核通過后不清理出庫,政府方要做好相應的資料補充,對于已經簽約落地的項目,政府方與社會資本方要做好合同補充完善工作。
對于項目進入采購階段,存在違反PPP精髓,無法完善資料、進行整改的,則堅決清理出庫,對于已經簽約落地的項目,政府方與社會資本方要做好合同善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