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規定,以設區市為單位,由設區市林業局、財政局采取公開招標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從具有在我省開展農業保險經營資質的保險公司中,選擇風險保障高、服務網點覆蓋面高、市場信譽好、履約能力強、理賠服務優的保險公司作為承保機構,承保公司一定三年。
根據通知,全省實行統一的保險責任、每畝保費、省級以上財政保費補貼政策,保險責任為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雨災、風災、水災、滑坡、泥石流、冰雹、凍災、雪災、雨凇、旱災,每畝保險費1.5元,每畝保險金額不低于680元(具體金額以中標結果為準)。
對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財政給予90%的保費補貼,林權所有者承擔10%;對商品林,財政給予60%~75%的保費補貼,林權所有者承擔25%~40%。
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保險責任由中標的承保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擔,保費自2018年1月1日起算;商品林由林權所有者自愿參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