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積極推進國有林場改革。一是按照黑龍江省政府確定的審批流程,繼續做好各地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的初審和審批工作,爭取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事業性質國有林場改革方案的審批工作。二是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督導檢查小組,把推進國有林場改革作為督導工作的重點,分赴全省各地,針對改革時效、存在問題、政策落實等方面進行督導檢查,并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改革推進有力、操作有序、收到實效。三是建立國有林場推進機制,繼續把推進國有林場改革作為林業工作重點來抓,加大包片指導深入頻度,加強跟蹤分析,適時評估方案實施情況。同時,樹立國有林場改革典型,發揮示范作用,并對改革先進典型給予鼓勵。
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是繼續推進林下經濟發展。在總結中央財政木本(草本)中藥材種植補貼工作取得經驗的基礎上,繼續爭取國家對黑龍江省中藥材種植補貼加大力度。二是繼續推進林業新型主體建設,通過示范社的引領帶動,推進全省林業專業合作社數量的發展,同時推進合作社向聯合社方向發展;爭取對林業新型主體的政策和財政扶持力度。三是貫徹落實中央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按照國家林業局的有關要求,結合黑龍江省實際,提出相應的貫徹落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