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湟源縣林業生態建設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以打造湟水河上游生態建設重點縣為目標,結合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堅持環境優先、生態立縣的發展理念,創新實踐、主動作為,充分發揮生態建設、生態安全、生態文明三大職能作用,使林業生態建設更好地服務于全縣經濟社會大局,推動了縣域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健康發展。
打造精品工程 高標準造林助推林業生態建設
按照省、市林業發展總體布局,以縣城南北兩山為重點,以打造精品工程、亮點工程為目標,專業造林隊組織實施,高規格、集中連片實施高標準造林,呈現出全方位、多層次的良好發展態勢,是湟源縣林業投資大、發展快、成效明顯的“五年”。
“十二五”期間,累計完成高標準造林9萬畝,完成三北、天保等林業重點工程18萬畝,其中人工造林成林13.6萬畝、封山育林成林4.4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3.6%,比“十一五”末提高4.58個百分點;全縣有林地面積5.7萬畝,與“十一五”末對比增加了1.1萬畝。
創新管理模式 “微綠化”助推城鎮園林建設
“十二五”期間,湟源縣委、縣政府立足縣情,提出了政府統領、部門分工協作、建養分離的城鎮園林綠化模式。城鎮園林建設以改善人居身邊環境,景觀提升為著重點,從群眾期盼的生態環境方面入手,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為契機,集中力量實施“讓群眾看得見、讓群眾滿意”的縣城“微綠化”工程。
為進一步完善工作職能,自2013年6月將城鎮園林建設工作職能劃歸到縣林業局,城鎮園林建設管理管護工作職能由縣城管局承擔,實現了建養分離;累計完成公共綠地建設40公頃,其中濕地公園建設32公頃、三集中新村1.2公頃、政府辦公群綠化3.8公頃、四局橋五彩廣場1.15公頃、其他綠地建設1.85公頃;完成城鎮“微綠化”工程5.01萬平方米,栽植各類苗木72余萬株;完成“四邊”綠化項目1.55萬畝;為夯實城鄉綠化種苗基礎,政府征地拆遷和園林苗圃建設相結合,由縣政府投資665萬元籌建了納隆國營苗圃435畝,涉及征地拆遷苗木均無償移植到苗圃。
創新發展理念 新農村綠化助推城鄉建設
“十二五”期間,湟源縣積極發揮林業在城鄉建設中的作用,認真總結經驗,改變以往只注重“綠化”的觀念,提出了“村村綠、村村美、村村富”的城鄉建設發展理念,結合“百企聯百村”、“黨政軍企共建示范村”、“美麗鄉村”建設等活動,以“綠化鄉村、美化家園”為切入點,以109國道、315國道沿線及縣城周邊鄉村為重點,大力開展城鄉綠化美化工作,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環境得到大力改善,為打造“宜居湟源”、“生態湟源”的高原古城新名片夯實了基礎。
累計完成全縣7鄉2鎮57個新農村綠化建設;建立義務植樹基地380畝;農田林網及“四旁”植樹采伐更新135萬株,義務植樹210萬株,年盡責率92%以上。
三防統籌結合 天保公益林助推森林資源保護
全面貫徹“嚴管林”的方針,進一步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切實加強森林資源管理管護措施,嚴厲查處破壞森林資源案件,全縣森林防火瞭望覆蓋率達到30%,確保了森林資源安全,保持了連續30多年無重大森林火災的好成績;結合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和天保工程的實施,加強了縣鄉村三級護林員自身素質和隊伍建設,建立縣級護林防火專業隊伍一支,鄉級護林防火隊伍九支,縣、鄉、村三級護林員300余名。
加強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種苗產地檢疫率由“十二五”初的86%達到目前的100%,重點工程的苗木復檢率達到100%;全縣設立監測點10個,監測面積達到96萬畝,監測準確率由“十二五”初的89%達到目前的97%;年均防治各類林業有害生物10萬畝,無公害防治率由“十二五”初的85%達到目前的95%;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由“十二五”初的30‰降至目前的23‰以下。
推進林業改革 林業產業助推農民增收
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工作按照“先試點,再總結,后推開”的工作思路,精心部署,扎實推進。2009年試點,在2010年完成申中鄉前溝村、大華鎮大華村林改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以明晰產權為重點,林權糾紛調處為抓手,歷時3年完成全縣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工作。
完成林改確權勘界126.1萬畝,申請并發證林改面積126.1萬畝,發證5797本;主體改革工作的順利實施,為爭取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打下了良好基礎,從2013年該項目啟動實施,全縣已納入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達80.02萬畝,兌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1199萬元;在2011年建立和平千畝種苗產業基地的基礎上,以示范帶動,相繼在大華鎮、波航鄉等地區大力發展育苗產業,目前全縣育苗面積達5200余畝,每年種苗收入達1000余萬元。育苗產業基本形成了基地化、規?;?、產業化的發展新格局,不僅滿足了湟源縣造林綠化苗木需求,也為當地農民開辟了一條增收的新渠道,也成為青海西部生態建設的重要種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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