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苗圃用地確定以后,就應該按育苗圃地的要求進行合理規劃,苗圃用地的規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原則一:便于灌溉
在苗圃灌溉系統設計的前提下,應按水源口的高程平整土地。各耕作地高程必須低于水源出口,使圃地的每塊耕地都能灌上水。應用管道噴灌設施的圃地,不排除漫灌作業的可能性,因為粗平整土地和苗木移植作業后,必須進行漫灌才能達到作業要求。
原則二:便于排水
圃地正題高程設計應考慮排水的方向和出路。圃地各耕作區相對水平的情況下應用排水渠道進行連接。在雨季排澇時,各地塊的積水能順利排出,不能形成個別地塊內澇。
原則三:便于耕作
整理地形就是要求耕作地塊相對憑證,不要求整個圃地都相對在哎一個高程上。有些耕作地塊上的苗木如需帶土坨出圃,下茬苗木必然虧土,高程下降,這種情況下應回填土。為便于耕作,還應考慮機械作業的方便性,如機械中耕、機械掘苗、機械打藥等。這些都不應收到地形的阻礙。